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室外勒腳、臺階、坡道、水池、花池等砌料石工程。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石料:其品種、規(guī)格、顏色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應有出廠合格證。
2.1.2 砂:宜用粗、中砂。用5mm孔徑篩過篩,配制小于M5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得超過10%;等于或大于M5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得超過5%,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
2.1.3 水泥:一般采用325號礦渣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有出廠證明及復試單。如出廠日期超過三個月,應按復驗結果使用。
2.1.4 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2.1.5 其它材料:拉結筋,預埋件應做好防腐處理。
2.1.6 主要機具:應備有攪拌機、篩子、鐵锨、小手錘、大鏟、托線板、線墜、水平尺、鋼卷尺、小白線、半截大桶、掃帚、工具袋、手推車、皮數(shù)桿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基礎、墊層已施工完畢,并已辦完隱檢手續(xù)。
2.2.2 基礎、墊層表面已彈好軸線及墻身線,立好皮數(shù)桿,其間距約15mm為宜。轉角處應設皮數(shù)桿,皮數(shù)桿上應注明砌筑皮數(shù)及砌筑高度等。
2.2.3 砌筑前拉線檢查基礎、墊層表面,標高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縫厚度超過20mm時,應用細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漿摻石子代替。
2.2.4 砂漿配合比由試驗室確定,計量設備經(jīng)檢驗,砂漿試模已經(jīng)備好。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砂漿攪拌
↓
作業(yè)準備 → 試排撂底 → 砌料石 → 驗評
3.2 砌筑前,應對彈好的線進行復查,位置、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根據(jù)進場石料的規(guī)格、尺寸、顏色進行試排、撂底,確定組砌方法。
3.3 砂漿拌制:
3.3.1 砂漿配合比應用重量比,水泥計量精度在±2%以內。
3.3.2 宜采用機械攪拌,投料順序為砂子→水泥→摻合料→水。攪拌時間不少于90s。
3.3.3 應隨拌隨用,拌制后應在3h內使用完畢,如氣溫超過30℃,應在2h內用完,嚴禁用過夜砂漿。
3.3.4 砂漿試塊:基礎按一個樓層或250m3砌體每臺攪拌機做一組試塊(每組6塊),如材料配合比有變更時,還應做試塊。
3.4 料石砌筑:
3.4.1 組砌方法應正確,料石砌體應上、下錯縫,內外搭砌,料石基礎第一皮應用丁砌。坐漿砌筑,踏步形基礎,上級料石應壓下級料石至少三分之一。
3.4.2 料石砌體水平灰縫厚度,應按料石種類確定,細料石砌體不宜大于5mm;半細料石砌體不宜大于10mm;粗料石砌體不宜大于20mm。
3.4.3 料石墻長度超過設計規(guī)定時,應按設計要求設置變形縫,料石墻分段砌筑時,其砌筑高低差不得超過1.2m。
3.5 冬雨期施工:
3.5.1 當預計連續(xù)10d內日平均氣溫低于5℃或當日最低氣溫低于-3℃時,即進入冬期施工。
3.5.2 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按冬施方案并對水、砂進行加熱,砂漿使用時的溫度應在+5℃以上。
3.5.3 雨季施工應防止雨水沖刷墻體、下班收工時應覆蓋砌體上表面,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料石的品種、規(guī)格、強度、顏色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
4.1.2 砂漿的品種,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同強度等級砂漿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4.1.2.1 各組試塊的平均強度不小于fm,k。
4.1.2.2 任意一組試塊時強度不小于0.75fm,k。
當僅有一組試塊時其強度不小于fm,k。
4.1.3 轉角處必須同時砌筑,交接處不能同時砌筑時必須留斜槎。
4.2 基本項目:
4.2.1 料石砌體應內外搭砌,上下錯縫,拉結石、丁砌石交替設置,料石放置平穩(wěn),灰縫均勻一致,灰縫厚度符合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2.2 料石砌體墻面應采用叨灰勾縫,粘結牢固,密實光潔,橫、豎縫交接平整,墻面潔凈,清晰美觀。
4.3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6-3。
表6-3
允許偏差 (mm)
頂次 頂 目毛料石 粗料石 半細料石 細料石 檢驗方法
基礎 墻 基礎 墻 墻、柱 墻、柱
1 軸線位移 20 15 15 10 10 10 用經(jīng)緯儀、水
2 基礎及頂面標高 ±25 ±15 ±15 +15 ±10 ±10 準儀、尺量檢查
3 砌體厚度 ±30 +20 -10 ±15 +10 -5 +10 -5 +10 -5 尺量檢查
每層 20 10 7 5 用經(jīng)緯儀或吊線墜
±高 30 25 20 15 每層用托線板檢查
5 平整度墻、柱 20 10 7 5 用靠尺和楔形塞檢查
6 水平灰縫平直度 10 7 5 拉10m小線,尺量檢查
成品保護
5.1 料石墻砌筑完后,未經(jīng)有關人員檢查驗收,軸線樁、水準樁、皮數(shù)桿應加以保護,不得碰壞、拆除。
5.2 砌體中埋沒的構造筋應注意保護,不得隨意踩倒彎折。
5.3 細料石墻、柱、垛、應用木板、塑料布保護,防止損壞楞角或污染。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砂漿強度不穩(wěn)定:材料計量要準確,攪拌時間要達到規(guī)定的要求。試塊的制作、養(yǎng)護、試壓要符合規(guī)定。
6.2 水平灰縫不平:皮數(shù)桿應立牢固,標高一致,砌筑時小線要拉緊,穿平墻面,砌筑跟線。
6.3 料石質量不符合要求:對進場的料石品種、規(guī)格、顏色驗收時要嚴格把關。不符合要求時拒收,不用。
6.4 勾縫粗糙:應叨灰操作,灰縫深度一致,橫豎縫交接平整,表面潔凈。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材料(料石、水泥、砂等)出廠合格證及復試報告。
7.2 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7.3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
7.4 隱檢、預檢記錄。
7.5 冬期施工記錄。
7.6 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
7.7 其它技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