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之混凝土結構構件抗震設計(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桎
11.8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
11.8.1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可用于抗震設防烈度6度、7度、8度區(qū),當9度區(qū)需采用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時,應有充分依據(jù),并采取可靠措施。
11.8.2 框架梁宜采用后張有粘結預應力鋼筋和非預應力鋼筋的混合配置方式。
11.8.3 對后張有粘結預應力混凝土框架梁,其考慮受壓鋼筋的梁端受壓區(qū)高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級抗震等級
x≤0.25h0 (11.8.3-1)
二、三級抗震等級
x≤0.35h0 (11.8.3-2)
且縱向受拉鋼筋按非預應力鋼筋抗拉強度設計值折算的配筋率不應大于2.5%(HRB400 級鋼筋)或3.0%(HRB335 級鋼筋)。
11.8.4 對后張有粘結預應力混凝土框架梁,其梁端的配筋強度比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級抗震等級
(11.8.4-1)
二、三級抗震等級
(11.8.4-2)
11.8.5 在后張有粘結預應力混凝土框架梁的端截面中,底面和頂面縱向非預應力鋼筋截面面積的比值,除按計算確定外,對一、二、三級抗震等級均不應小于 1.0;且縱向受壓非預應力鋼筋的配筋率不應小于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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