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停產停工!這一地區(qū)啟動應急響應
唐山市政府發(fā)布公告,自2021年2月8日0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開發(fā)區(qū)(管理區(qū))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大氣辦2月6日印發(fā)的《關于做好近期污染過程工作的函》(冀氣領辦〔2021〕11號),自2月8日起,唐山市受弱氣壓場控制,風力小、濕度升高,擴散條件差,將出現中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1年2月8日0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1.在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期間全市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3.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zhí)勤、作業(yè)、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4.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yī)指導和診療保障。
5.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fā)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倡導排污單位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4.倡導企事業(yè)單位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應急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yè)源減排措施。
水泥企業(yè)。A級企業(yè)采取自主減排;B級企業(yè)限產20%,以“環(huán)評批復產能、排污許可載明產能、前一年正常生產實際產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為基準核算;C、D級企業(yè)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或危險廢物的企業(yè)按照最低負荷進行生產。非引領性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yè)停產。
耐火材料。A級企業(yè)采取自主減排;B級企業(yè)30%焙燒工序停產保窯,以生產線計,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C級企業(yè)50%焙燒工序停產保窯,以生產線計,,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D級企業(yè)停產,停止公路運輸。不定型耐火材料企業(yè)引領性企業(yè)自主減排,非引領性企業(yè)停產50%,以生產線計,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
11.其他行業(yè)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zhí)行。
12.市大氣辦1月31日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嚴源頭減排措施的緊急通知》同步廢止。
(二)移動源減排措施。
1.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允許作業(y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并粘貼綠色環(huán)保標識,或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2.全市停止渣土運輸、水泥罐車和建筑物料運輸;停止辦理渣土車、水泥罐車和物料車通行證。
3.市中心城區(qū)環(huán)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qū)城區(qū),禁止大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
4.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三)面源減排措施。
1.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和冥紙冥幣;完成“雙代”的區(qū)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
2.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yè);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yè)、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3.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嚴密苫蓋;冷凍期對裸露地塊(非道路區(qū)域)、停工工地、礦山進行灑水封凍,非冷凍期增加灑水頻次。
4.在常規(guī)作業(yè)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四、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qū))政府、開發(fā)區(qū)(管理區(qū))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及本通知要求執(zhí)行,充分應用企業(yè)在線、視頻監(jiān)控、門禁系統(tǒng)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yè)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績效評價為A級或引領性企業(yè),以及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企業(yè)不限產,鼓勵企業(yè)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fā)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guī)定》依法查處,嚴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罰款、公開曝光、暫扣排污證、減分降級”六項綜合懲罰性措施落實到位。
4.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fā)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管理區(qū))、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8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huán)保指揮中心。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編輯:李佳婷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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