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贛江水域實施交通管制 砂石船舶通航受限
近日,江西九江市港口航運管理局發(fā)布通告,自6月1日起在鄱陽湖、贛江水域實施交通管制。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由長江進入鄱陽湖、贛江、信江水域航行、作業(yè)的受限船舶(單船總長超過82米、總寬超過15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超過10米、載重噸超過3500噸)以及工程船舶、拖帶船隊、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等船舶通過大橋水域前,應向九江市港口航運管理局湖口分局報告,經(jīng)同意后方可駛入。
二、禁止單船總長超過90米、總寬超過16.2米、載重噸超過5000噸的船舶進入贛江吳城老河口以上(至豐城曲江碼頭)水域。
三、禁止單船總長超過82米、總寬超過15米、載重噸超過3500噸的船舶進入鄱陽湖瓢山以上(至樂安河萬年石鎮(zhèn)碼頭)水域。
四、各港口企業(yè)、碼頭、采區(qū)、水上過駁區(qū)不得為擬進入管制水域的受限船舶裝卸貨物。
五、擬在管制水域航行、作業(yè)的船舶應保持AIS處于開啟狀態(tài),提前收集有關橋梁通航凈空高度信息,船舶進入大橋水域前,應當備車,并對舵、錨、主輔機、號燈、號型、船隊系纜及拖帶設備等進行嚴格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留有富余高度方可通過跨河橋梁,禁止在大橋水域錨泊、追越、并排航行、掉頭、橫越、挖砂及其他妨礙船舶安全的行為,按照水面及橋區(qū)助航標志正確選擇橋區(qū)航路及通航橋孔,確保通航安全。
六、湖口當?shù)厮贿_20.5米時,夜間禁止受限船舶通過大橋水域。能見度不良時,上行視距不足1000米、下行視距不足1500米、湖面風力達7級及以上時,禁止船舶進入大橋水域。
七、因特殊情況確需進入管制水域的受限船舶,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經(jīng)同意后方可駛入,未經(jīng)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航行計劃。
編輯: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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