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下調成品油價格 同步出臺價格機制完善方案
3月2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出通知,決定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3月27日零時起,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分別降低310元和300元,測算到零售價格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全國平均)每升分別降低0.23元和0.26元。
通知指出,2月25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以來,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震蕩下行。3月中旬,美國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WTI)和英國北海布倫特(Brent)原油期貨價格分別跌至每桶95美元和110美元。截至3月26日,掛靠國際市場三種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下跌超過4%,按機制規(guī)定,相應下調國內成品油價格。
成品油價格下調后,經(jīng)營者根據(j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自主制定實際銷售價格,可以適當下浮。
通知要求,石油企業(yè)要認真執(zhí)行價格政策,組織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保障成品油的市場穩(wěn)定供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強化監(jiān)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秩序。
同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印發(fā)了進一步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決定縮短成品油調價周期,取消調價幅度限制,調整掛靠油種。
現(xiàn)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是2008年底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時推出的。4年多來,機制運行順暢、成效顯著,為充分利用國際市場資源,保證國內市場正常供應,促進市場有序競爭,規(guī)范經(jīng)營者行為,抑制不合理需求,促進經(jīng)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機制運行中也存在調價邊界條件較高、調價周期較長,價格信號難以靈敏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容易產生投機套利行為等問題,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一是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二是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三是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同時,進一步做好對種糧農民、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林業(yè)、漁業(yè)、出租車的補貼以及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
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朝著市場化方向又邁出了重要一步,將更加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變化,更加有利于利用境外資源,保障國內市場供應。
編輯:方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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