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任意向混凝土里加水?
混凝土在攪拌過程中加入的水量稱為拌和水,是按照配合比中的水灰比(指混凝土中水與水泥用量的重量比)計算得出的。拌和水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化合水,另一部分為自由水。
化合水是水泥進行水化作用時所必須的水,要有足夠的化合水才能保證水泥顆粒的充分水解和水化,生成結(jié)晶和凝結(jié),但這部分用水量是較少的,一般僅占拌和水的四分之一。其余的水稱為自由水,自由水完全是為了滿足操作要求,即為保證混凝土的和易性、 坍落度等而多加入的水分。
化合水與水泥礦物質(zhì)顆粒形成晶體和凝膠,將永存于混凝土內(nèi)。而自由水卻隨著混凝土的養(yǎng)護和硬化過程逐漸蒸發(fā),在混凝土內(nèi)形成空隙,從而降低了混凝土的密實度和強度?;炷林械淖杂伤蕉?,混凝土的密實度越差強度也就越低。所以,配合比總的水灰比,應(yīng)在保證必要工作度(用混凝土的坍落度進行控制)的條件下,達到最小的用水量。
若為操作省力,拌制“稀軟”的混凝土攪拌時多加水或在已拌制好的混凝土內(nèi)再加水,勢必增加混凝土內(nèi)在空隙率,影響強度。在此情況下,只有加大水泥用量,才能保證規(guī)定的水灰比,但這就造成水泥的浪費。所以,在混凝土規(guī)范里,根據(jù)混凝土所處的環(huán)境條件,規(guī)定了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為減少混凝土的用水量又能滿足坍落要求,可在混凝土內(nèi)摻加減水劑,如上所述水泥水化作用的水僅占拌合水用量的四分之一,用量很少,減水劑主要是彌補自由水減少的部分,所以摻用減水劑是在保證水化作用的前提下,滿足混凝土工作度的要求,而不降低混凝土的強度等級。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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